專家:聯電告贏美光,實淪美中晶片戰犧牲品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8 年 07 月 04 日 20:00 | 分類 晶片 , 記憶體 , 零組件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專家:聯電告贏美光,實淪美中晶片戰犧牲品


福州市法院昨天初步判定美光子公司侵犯聯電專利權,聯電官司告捷的背後,彭博專欄作家高燦鳴卻認為,中國持續針對科技、智財和貿易槓上美國之際,聯電不過是兩國晶片戰之下的犧牲品。

聯電年初在中國控告美光旗下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與美光半導體(西安)侵權,並依中國專利法規定申請先行停止侵犯涉案專利權。

聯電 3 日公告,接獲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書,裁定美光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多項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與儲存型快閃記憶體(NAND Flash)產品。

高燦鳴(Tim Culpan)4 日發文指出,在這中間,其實不難看出誰被耍了,中國持續針對科技、智慧財產和貿易槓上美國之際,聯電成了完美的犧牲品;他更認為,聯電在福州法院索賠 2.7 億人民幣,其實只是煙霧彈。

事實上,聯電在中國控告美光子公司前,遭美光在美國提出告訴。

高燦鳴說,美光在美國的案子,其實源於去年 8 月台灣針對聯電和聯電合作夥伴福建晉華集成電路的刑事起訴。

當時台灣檢察官指控聯電員工,參與從美光盜用智慧財產並交付中國的計畫。去年 12 月,美光提出民事訴訟,指控聯電試圖招攬重要的台灣員工,勸誘美光前台灣員工竊取檔案,而這些檔案可能被用於協助鮮為人知的晉華在中國發展晶片科技。

高燦鳴說,現在,中國法院突然做出有利聯電和晉華的判決,還揚言禁止美光子公司銷售晶片,真是荒天下之大謬。

他認為,在中國和台灣不友好、北京又長期覬覦台灣技術的背景下,值得注意的是,聯電是從台灣政府智庫分離出來,也不妨回想,聯電曾因中國的生意觸犯台灣法律。2000 年代初期,聯電曾投資中國晶片商,而在當時,這是台灣法律所不容。

聯電一度和台積電平起平坐,但之後聯電自亂陣腳,台積電一躍而為全球晶圓市場掌控者,逼得聯電只能有生意就做,還要做台積電可能不碰的生意。

高燦鳴表示,因此,現在有了「中國製造 2025」政策,以及偏袒的中國法院幫忙擺脫困境,聯電也算得上是幸運了。

(首圖來源:Flickr/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CC B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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