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 OTT 管理,Netflix 籲台灣借鏡自律共管模式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9 年 07 月 05 日 15:30 | 分類 數位內容 , 網路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談 OTT 管理,Netflix 籲台灣借鏡自律共管模式


網路電視串流服務 Netflix 亞太區政府關係主管 Darren Ong 今天說,Netflix 在東南亞與 10 家公司合作推出自律共管模式,包含內容分級、禁止仇恨言語等,是值得台灣借鏡的做法。

2019 台灣網路治理論壇(TWIGF 2019)今天舉行,今年大會主題為「建立開放、包容、信任、創新的數位社會 」,包括 Google、Facebook、LINE、Netflix 等重量級平台業者代表將一同探討網路包括 OTT(串流影音)、平台業者信任度、假訊息、人工智慧、網站封鎖等國內外重大網路治理議題。

大會第一場專題座談「OTT 現狀、治理及未來展望」,Darren Ong 表示,現在是內容創作者的黃金時期,需要把市場的餅做大。Netflix 認為,有機會用台灣的內容打進全球市場,目前 Netflix 已有超過 100 部台灣戲劇,接下來到今年底會有更多台灣節目,包括 2 部 Netflix 原創中文戲劇。

Darren Ong 強調,Netflix 到台灣市場約 3 年多,還在跟台灣夥伴學習,例如三立、CatchPlay 及 OTT 協會會員。台灣有頗多 OTT 業者,產量也很多,反觀東南亞雖然人口與市場很大,但與台灣相比,東南亞沒有那麼多 OTT 業者。雖然市場競爭很激烈,但對消費者和產業是好事,因為有競爭才有進步。

針對 OTT 管理規範,Darren Ong 表示,Netflix 在東南亞與 10 家當地和海外公司合作,並與政府討論後推出自律共管模式,包含很重要的保障,例如 Netflix 向消費者與政府保證一定會有內容分級、一定會有版權、會禁止仇恨言語內容、會加強兒少保護等,如果有其他問題也能與消費者和政府一起溝通解決。

他也強調,對 Netflix 來說,信任很重要,如果失去消費者和政府的信任,很難再爭取回來。他認為 Netflix 在東南亞的自律共管模式值得台灣借鏡,希望未來能朝這個方向一起努力。

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理事長錢大衛認為,OTT 管理不只涉及合法正版,也要討論盜版、境外等議題。

錢大衛指出,OTT 產業橫跨很多部會,他主張應該設專法,用一些強制方式將國內外業者都納入規範,例如須在台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不是透過代理商,內容須符合兒少法分級、須在台設立客服等。

錢大衛也表示,OTT 不只是平台,還可以幫忙拉抬整個影視產業。他建議現階段先對 OTT 業者進行低度管理,因為 OTT 產業正處於萌芽創新階段,需要時間培養獲利模式,成熟後再逐步加強管理。尤其 OTT 是國家級戰略產業,應思考如何達到科技、產業、政策、法律、執法等多方平衡。

(作者:吳家豪;首圖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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