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涉貪三星少主行賄,南韓最高法院全發回更審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9 年 08 月 30 日 14:45 | 分類 Samsung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朴槿惠涉貪三星少主行賄,南韓最高法院全發回更審


2016 年爆出的崔順實親信干政醜聞有最新發展,南韓最高法院 8 月 29 日以程序瑕疵為由,撤銷部分讓前總統朴槿惠入獄的二審判決,要求二審重新考慮三星集團少主李在鎔的緩刑判決。

最高法院將朴案發回高等法院更審。朴槿惠去年 4 月因濫權和涉貪被判處 24 年,後在二審改判更重的 25 年。最高法院認為,一、二審法院未將親信干政案中朴槿惠收賄的部分,與其他被告分開審理,有違法理。

韓聯社指出,依「公職選舉法」規定,適用於總統等公職人員的特定犯罪加重處罰,被告相關收賄應與其他犯罪嫌疑區分後審判,公職人員的收賄罪涉及限制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也需各別宣判。

而 51 歲李在鎔所涉案件與俗稱「閨密門案」的朴槿惠親信干政案有關。李在鎔因向朴槿惠及崔順實行賄,2017 年 2 月被捕並於 8 月遭處 5 年徒刑,但刑期於隔年遭高等法院推翻,改判有期徒刑 2 年半,緩刑 4 年,讓李在鎔於關押近一年後得以獲釋。

儘管如此,李在鎔否認犯罪並上訴到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29 日要求高等法院重新思考 2018 年 2 月的緩刑,以及當初撤銷李在鎔在朴槿惠涉貪案各主要指控的決定。

李在鎔是三星電子公司副會長,是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的獨子,目前是集團的實際負責人。

2016 年 10 月,時任總統的朴槿惠被爆出親信崔順實利用兩人關係干政,並向財團施壓以牟取不法利益。

法律文件顯示,朴槿惠要求三星集團在內的財團捐錢給親信崔順實掌控的基金會,並另外要求三星援助崔順實女兒在馬術上的訓練。

然而,三星所贈的 3 匹馬是否算賄賂,成為全案爭點之一。

朴槿惠案中,法院認定三星所捐贈的 3 匹馬被認定是價值 37 億韓圜(約 305 萬美元)的賄賂,朴槿惠因而遭定罪。然而,這幾匹馬在李案二審並不認定為賄賂,助李在鎔獲判較短的刑期。

最高法院法官金明洙(Kim Myeong-su,音譯)29 日認為,三星贈與的 3 匹馬在李案可被認定為賄賂。

朴槿惠 2017 年因貪腐醜聞遭國會彈劾後,被憲法法院判決彈劾成立而下台,成為南韓首位遭彈劾下台的民選總統。

(譯者:蔡佳敏;首圖來源:Flickr/ITU Pictures CC B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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