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產品標示中國台灣,NCC:限期不改恐禁賣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0 年 03 月 11 日 17:15 | 分類 Android 手機 , 手機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手機產品標示中國台灣,NCC:限期不改恐禁賣


日前中國手機廠華為把地區標為「中國台灣」引發爭議。NCC 今天通過修正草案,未來手機、平板設備若在產品與包裝標示「中國台灣」字樣,將禁賣甚至廢止審定證明,最快 5 月中上路。

中國手機大廠華為去年軟體更新後,強制台灣消費者的系統地區與來電顯示,從「台灣」變為「中國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現後要求限期改正,命令華為 3 款違規手機 P30、P30 Pro 與 nova 5T 下架,華為當時自行申請廢止認證,至今 3 款手機仍未販售。

為避免矮化主權,NCC 11 日於第 900 次委員會議通過「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第 20 條修正草案,增訂第 20 條第 2 項第 4 款規定,以完備法制,擴大適用範圍至所有電信終端設備。

電信終端設備如果在台灣販售,必須先經過 NCC 審驗,獲得審定證明後,才能販售。NCC 解釋,電信終端設備是指直接連接電信業者主機的設備,像是手機、平板、智慧手錶或是中華電信 MOD 機上盒等。

NCC 主任祕書蕭祈宏表示,待完成修正後,已取得審定證明的電信終端設備,包括設備本體、說明書、包裝盒、內建韌體或軟體螢幕顯示,如果損害國家尊嚴,經限期要求改正而未改正者,NCC 或原驗證機構將予以廢止審定證明。

蕭祈宏表示,未來若再發生類似情事,會先限期要求業者改正,若業者仍未改正,將廢止業者的審定證明,等同在台無法販賣。若修法後行政程序順利,此修正草案最快 2 個月內將上路。

(作者:蘇思云;首圖來源:科技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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