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草擬新法案,要求科技巨頭更有效管理網路否則罰款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0 年 12 月 14 日 8:15 | 分類 數位廣告 , 科技政策 , 網路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歐盟草擬新法案,要求科技巨頭更有效管理網路否則罰款


歐盟對科技巨頭一直有微言,除了稅務問題,內容管制也是監管當局希望整頓的部分。最近歐盟草擬新法案,要求科技巨企審查第三方供應商,並與監管當局共享數據,更有效處理非法內容。

報導指出,草案將特別針對大型科技企業,包括 Facebook 和亞馬遜等。這是首次歐盟將「超大型網上平台」定義為擁有超過 4,500 萬用戶(相當於歐盟總人口 10%)的平台。歐盟認為,因對歐盟的網路用戶有「不成比率的影響」,因此需要更嚴格規範。草案範圍主要是違法內容管理,也包含保障廣告投放透明度。

草案提到,公司需要任命一個以上合格負責人,確保公司符合新《數位服務法》,如果發現無法遵守規定,罰款將高達上一財年總營業額 6%。草案強調,由於這些超大型網路平台接觸最多用戶,也帶來最大的潛在傷害,因此必須承擔最嚴格的標準,才與社會影響力相符。

(本文由 Unwire Pro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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