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漁船遭列非法漁業,漁業署聯繫美方了解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1 年 08 月 16 日 16:05 | 分類 國際觀察 , 國際貿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台灣漁船遭列非法漁業,漁業署聯繫美方了解


綠色和平 16 日表示,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 12 日發布的「國際漁業管理改善報告」,台灣首度被列入非法漁業、混獲名單。漁業署表示,將儘速與美方聯繫了解細節,若屬實會執法。

綠色和平指出,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12日發布兩年一度的「國際漁業管理改善報告」,今年公布7個國家與地區涉及非法漁業(IUU)、29個國家與地區涉及混獲(Bycatch),台灣在這兩個名單中均是首次上榜。

涉及非法漁業的,包含台灣、哥斯大黎加、蓋亞那、中國、俄羅斯、塞內加爾及墨西哥。

涉及混獲則有台灣、阿爾及利亞、巴貝多、中國、象牙海岸、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埃及、歐盟、法國、希臘、格瑞那達、蓋亞那、義大利、日本、韓國、馬爾他、茅利塔尼亞、墨西哥、摩洛哥、納米比亞、葡萄牙、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塞內加爾、南非、西班牙、千里達及托巴哥、突尼西亞、土耳其。

綠色和平表示,報告中稱美國政府根據非政府組織(NGO)的調查,認定2018到2020年,多艘台灣漁船違反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ATTC)及國際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CCAT)等3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的保護管理措施,涉及非法漁業行為。

綠色和平表示,其於2020年發布的「公諸漁事:血汗海鮮如何流入市場」調查報告,揭發3艘漁船,包含台灣籍漁船威慶(Wei Ching)及疑似從威慶轉運鯊魚鰭的塞內加爾籍漁船Lisboa,和一艘鮪延繩釣漁船A,因涉嫌違反海上轉載規定及鯊魚保護措施等,今年被NOAA的報告點名。

農委會漁業署指出,NOAA的報告根據NGO提供的調查指稱有13艘台灣漁船涉嫌違反規定,但是美方在報告發布前,並未就涉嫌違規漁船訊息跟台灣聯繫查證,漁業署將儘速與美國聯繫,以利進行調查,若屬實會執法。

另外,綠色和平也說,台灣在大西洋海域作業的鮪延繩釣漁船,也因海龜混獲而榜上有名。漁業署說明,美國採用大型圓形鉤規格的措施避免海龜混獲,不過此措施並沒有被ICCAT通過成為其認定的海龜混獲忌避措施,美國是否認為台灣也應採用此措施或其他方法,將儘速諮商。

綠色和平表示,對照南韓自2019年被NOAA列入非法漁業清單後,同年修法並加強執法,對非法捕撈的漁船取消許可或使其退役,已從清單中除名;呼籲台灣加強海上監管、落實執法,並管理具影響力的水產企業。

漁業署重申,近年並未有任何一艘台灣漁船被相關國際漁業管理組織提列為IUU漁船,NOAA的報告並未指出所有涉及違規漁船的船名及實際違規細節,且指涉違規期間多已是2到3年前行為,漁業署將儘速聯繫美方了解細節,以利進一步調查。

(作者:楊淑閔;首圖來源:Photo by CEphoto, Uwe Aranas, via Wikimedia Comm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