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今年首批 13 張反壟斷罰單,騰訊、阿里巴巴再入列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2 年 01 月 06 日 10:20 | 分類 中國觀察 , 網路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中國今年首批 13 張反壟斷罰單,騰訊、阿里巴巴再入列


澎湃新聞報導,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官網 5 日公布一批行政處罰案件,共計 13 件,涉及騰訊控股、嗶哩嗶哩、阿里巴巴和江蘇京東邦能投資管理公司等企業;其中,騰訊涉及 9 件、阿里巴巴涉及 2 件、嗶哩嗶哩和京東涉及 1 件。

經查,上述案件均違反了《中國反壟斷法》第21條,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相關案件涉案企業分別被處以50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此次行政處罰,再次劍指網路公司,由此推算,騰訊將面臨450萬的罰款,阿里巴巴被罰100萬。

2021年11月18日,中國國家反壟斷局正式掛牌,而在2018年前,反壟斷執法工作由中國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分別承擔,2018年中國國家市場管理監督總局反壟斷局設立,成為反壟斷專門機構。去年中國反壟斷局共計通報了118件反壟斷行政處罰案件,幾乎是2015年至2020年6年間通報的總和。而118件行政處罰案件中,有93件屬於「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的類別,涉及騰訊、阿里巴巴、字節跳動等多家網路企業。其中最早一樁可追溯到2011年,騰訊收購了獵豹移動10%的股份。

為何近年來反壟斷罰單數量有所增加?北京清華大學國家戰略研究院特約研究員劉旭表示,主要原因是中國國內網路經營領域長期未進行經營者集中的相關審查,導致大量未依法申報的經營者出現;2007年8月30日頒布的現行《反壟斷法》第48條對未依法申報就實施的經營者集中行為處罰上限較低,導致一些企業更傾向於接受罰款,不依法申報就實施經營者集中,尤其是網路行業。

罰款金額方面,今年初的13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均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儘管金額不算高,但已經是中國《反壟斷法》相關規定的頂格罰款。劉旭表示,在多起反壟斷行政處罰案件中,均依頂格罰款50萬元對網路企業進行處罰,也表明了執法機構的力道和決心;由於網路寡頭在沒有依法接受反壟斷調查就實施併購後,往往難免會利用透過併購所獲得的市場領先地位,甚至市場支配地位,提高對下游企業、消費者的收費,或採取一些排擠競爭對手的措施,甚至失去改善服務安全性的動力與誠意。

劉旭認為,有效的市場競爭,可防止網路創業者在短期內被催促成為「獨角獸」,防止其背後或顯形或隱名的投資者賺快錢,幾年內就獲得幾十倍、幾百倍的投資回報;且有效的市場競爭同樣可避免互聯網寡頭透過合縱連橫過度膨脹,進而壟斷市場,傷害消費者權益。

(本文由 MoneyDJ新聞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