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例外使用中國資通產品,明定須資安長核可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2 年 10 月 18 日 16:55 | 分類 數位內容 , 網通設備 , 資訊安全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機關例外使用中國資通產品,明定須資安長核可


數位部修訂「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已完成預告。數位部官員指出,若機關需例外使用中國資通產品,明文規定須經過機關的資安長核可,再送到數位部做個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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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著手修訂「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數位部長唐鳳日前指出,相關原則已完成預告,正請行政院法規會等機關提供意見中。未來只要對不特定人員具傳播效果的資通設備,也將被視同連線公務網路的規定來管理。

數位部官員告訴中央社記者,這次修正的規範範圍包含公部門跟公部門委外場域,特別是在委外場地,如果有對不特定群眾傳播訊息的資通設備,都會一起納入管理。

官員解釋,如果有例外情形,例如相關單位只是購買設備來做測試,或者某些外館在當地因為配合當地資通服務廠商等,需要使用中國資通產品,在原本規範的第四點就有另外個案認定的機制。

官員說明,過去在相關認定上各機關本來就是資安長在處理,這次預告是把資安長核定明確文字化;也就是說,如果相關機關因例外需要採用中國資通產品設備,新增須經該機關資安長及上級機關資安長核可的程序,說明清楚理由後,後續再送到數位部做核定,以專案方式購置並列冊管理。

(作者:蘇思云;首圖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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