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晶片法」獨厚誰?美中日韓版為何大不同?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2 年 11 月 27 日 9:30 | 分類 半導體 , 科技政策 , 金融政策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台版晶片法」獨厚誰?美中日韓版為何大不同?


半導體產業每季都有波濤變化,正當全線應戰景氣下行之際,近期出現利多消息。行政院會 17 日拍板企業研發投資抵減租稅方案,雖未直指晶片產業,但估計受益企業將以高科技產業為主,因此稱為「台版晶片法案」,預計兩個月後 2023 年元旦上路。

這波政府部門以「增修既有法條」為基礎,展現耳目一新的效率。經濟部研擬《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第72條修正草案,提供前瞻創新研發支出的25%,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設備支出5%也可抵減,設備支出無上限,但兩項合計抵減總額,不超過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額50%。

草案立意為獎勵,受外界認同,但細節還有待進一步規劃,關注焦點在「申辦資格」。經濟部揭露為「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投資「前瞻創新研發」及「先進製程設備」得適用新租稅優惠。

原則為:研發費用與密度達一定規模,有效稅率達一定比率(2023年為12%、2024年起原則為15%,但可報行政院核定調整為12%、2025~2029年為15%)。後續會公告相應規則。

基本推測研發支出重大的台積電、聯發科、聯詠、聯電、日月光、旺宏、南亞科等公司,可望進入減稅名單。日月光半導體執行長吳田玉回應,「未來10年,半導體產業大環境會有更大的挑戰」,產業在全球各國高額補助及多重管制下,競爭更艱難,研發及先進科技對台灣下世代競爭力及商機至為重要,「此次產創條例修法,業界樂觀其成,實質影響有待法規細節及配套措施。」

不僅台廠,外商也適用,本週宣布投資台幣300億元建廠的荷商ASML(艾司摩爾)可望受惠,有助推動外商加碼投資台灣。也不僅半導體產業受惠,就《產業創新條例》來看,其他製造業也可望減免,但就得看最終所謂「一定規模、一定比率」的範圍在哪,若門檻過高,最終受惠的可能多數仍是半導體產業。

且即便最終半導體產業占大宗,也引發同業關切。因揭露的草案用字有些微妙。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不改重砲性格,公開表示政府透過設備投資抵減,照顧台灣半導體產業的美意,他給予肯定並樂觀其成,但硬冠上「前瞻研發」及「先進製程設備」,似乎只想提供台積電或少數設備商補助。

「什麼是先進製程、前瞻研發,政府必須說清楚」,黃崇仁說,若是針對性,這樣的法案修正「太不公平且不合理」。

▲ 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

適用企業能省多少?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林巨峯舉例,假設A公司2023年前瞻創新研發支出100億元、投資先進製程機器設備150億元,抵減前應納稅額為60億元;若A公司符合草案適用門檻,可享有投資抵減25.5億元,計算如下:

Step1:研發支出100億元×25%=25億元,超過18億元(應納營所稅的30%,即60億元×30%),以18億元計入。

Step2:設備支岀150億元×5% =7.5億元,未超過18億元,以7.5億元計入。

Step3:兩項合計為18億+7.5億=25.5億元,未超過30億元(應納營所稅的50%,即60億元×50%),可抵減25.5億元。

整體看抵減稅額幅度不小,對重資本、重研發的企業來說,很補。但就國際競爭來看,台灣政府這步棋算是走得不慢,但夠不夠幫助企業跳到下一關?

就其他四大半導體國補助方案看(上表),美國、中國、日本、南韓各有25%~40%稅務減低,中國新創廠商可得到1~5年不等免稅,此外美中日則有實際資金補助。

半導體新創公司,恐怕還得等一等

相對於台版晶片法案「研發支出25%抵減,設備減抵5%」,台灣策略雖稱不上「最弱」,但也不算非常積極有野心,從增修法條方式切入,並無資金挹注計畫,看來是鎖定不缺資金、但投資過重需減壓的大型半導體廠,態度非常明顯,如果有意推動半導體新創公司,尤其IC設計類型的無廠式半導體廠(Fabless)發展,應該只能從別的計畫推動了。

(本文由 遠見雜誌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Image by Freepi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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