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首部加密貨幣法規出爐,呼籲他國跟上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3 年 05 月 28 日 10:30 | 分類 加密貨幣 , 數位貨幣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歐盟首部加密貨幣法規出爐,呼籲他國跟上


加密貨幣是虛擬貨幣的一種,又稱「密碼學貨幣」、「密碼貨幣」,以區塊鏈密碼學技術為基礎。最早期的加密貨幣「比特幣」,由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於2008 年所提出。加密貨幣具備去中心化、開源等特色,並利用點對點(P2P)進行網路交易,因此不會被銀行或是國家相關單位監控,私鑰特性既可以確保每一位比特幣擁有者的所有權,又可以匿名進行交易。

然而,比特幣消費管道不普及、匯率浮動比率太大,且交易時間過長。更嚴重的是,比特幣也可能因不透明、隱匿性高而遭非法使用。因此,與其放任加密市場恣意交易,各國政府機關都試著以法規監管,自從Terra生態系因穩定幣UST脫鉤而崩跌、加密貨幣交易平台FTX倒閉後,監管這類資產的必要性變得更迫切。

2020年9月,歐盟委員會就通過關於加密資產市場監管的初版提案,依照歐盟內部各單位提出的意見反覆修改後,直到2022年10月,歐盟理事會終於批准最終的加密資產市場監管立法草案。

MiCA法規涵蓋哪些內容?

MiCA將加密資產定義為「價值或權利的數字化代表,使用分散式帳本或類似技術以電子方式傳輸和儲存者」,包含ARTs、EMT,以及許多國家不視為金融工具的「效用型代幣」。

此外,MiCA要求想在27個歐盟成員國內發行、交易及保護加密貨幣資產、代幣化資產或穩定幣的發行商和服務商先取得執照,加密資產發行人必須提供產品的完整、透明化資訊;而服務商必須註冊並制定安全措施,遵守透明化、反洗錢的規定。

然而,MiCA排除了 DeFi(去中心化金融)和NFT等新型態產品,根據歐洲央行,DeFi只是一種金融服務的新方式,摒棄傳統的中心化中介機構;而2022年6月的歐洲議會草案中,即強調MiCA並不適用於NFT,其監管方式仍有待解釋。

▲ MiCA將加密資產定義為「價值或權利的數字化代表,使用分散式帳本或類似技術以電子方式傳輸和儲存者」。(Source:pixabay

MiCA法規的重要性為何?

關於 MiCA,加密行業的態度並不完全一致。西班牙外換銀行的數位監管專家解釋,世界首部全面性加密貨幣資產法規,將為加密市場的消費者提供更具確定性的監管機制和更強的保護,同時支持創新。MiCA建立穩定的機制、提高市場透明度,防止交易者陷入風險。

MiCA也積極減輕加密貨幣對環境的影響,因為加密貨幣開採、驗證交易和使用區塊鏈時都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可能屬於煤、化石燃料等非再生能源,此外,該產業還需要大量的電腦零件,並產生電子垃圾。

MiCA將成為相關監管工作的基礎,未來預期將更廣泛地發展,包括數位營運彈性法案(DORA)、DLT試點制度和資金轉移監管(TFR)等措施。

不過,反對者認為MiCA可能會限制加密貨幣公司的自由、增加監管成本。MiCA還嚴格要求交易所符合標準,可能導致小型交易所退出市場。此外,MiCA可能會使歐洲加密貨幣市場相對於監管政策寬鬆的國家處於劣勢。

歐、亞各國跑得快  英美添追趕壓力

歐盟祭出嚴格法規,全球的加密市場都需順應,他國監管機關也勢必跟著加緊腳步,仿照制定之餘,也要提出全球性法規來規範跨境活動。

已脫歐的英國訂出分階段監管大綱,先從穩定幣開始,再逐步擴大到無政府資產擔保的加密貨幣,但並未設下確定的實施時間表;美國則仍在決定是否祭出特制新規以及適用範圍,目前以現有證券法規來規範對加密貨幣業。

亞洲國家跑得更快,以下表格彙整各國加密監管現況。

綜合上表,可看出MiCA的優勢。首先,其於行政及立法機關皆通過,像香港、以色列的草案接仍處立法審議階段;其次,為其專門性,新加坡、美國都是以現有法律修訂,以含括對虛擬資產的監管。

其中,也不像MiCA有具體區分各類資產;MiCA的全面性也獨占鰲頭,雖然日本穩定幣法規嚴謹度與歐盟處於伯仲之間,但其規範標的僅限穩定幣,不像MiCA涵蓋多種加密貨幣;明確性而言,MiCA也清楚列出監管對象及方式,南韓、以色列的法規和草案則相對較模糊。

(本文由 遠見雜誌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