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flix 廣告大主管上任一年多就離職,是否暗示串流服務廣告太難做?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3 年 10 月 12 日 7:50 | 分類 數位內容 , 數位廣告 , 網路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Netflix 廣告大主管上任一年多就離職,是否暗示串流服務廣告太難做?


身為 Netflix 首位全球廣告主管,潔若米‧戈爾曼(Jeremi Gorman)加入一年半就離職,過程如 Netflix 當初宣布廣告方案倉促。新聞稿只說明謝謝她打造 Netflix 廣告團隊的貢獻,並未說明原因。

Netflix 宣稱每月超過千萬廣告方案用戶,收看的廣告來自戈爾曼打造的團隊,成員來自她工作過的 SnapChat、亞馬遜、Google、TikTok、迪士尼等大公司。

或許廣告主管離職,與今年稍早和微軟重新訂定的廣告協議有關:Netflix 準備調降廣告價格,以期增長廣告業務,背後應是廣告業務不如預期的關係。

拉到廣告的重點,是強調服務能吸引到哪些目標客群(Target Audience,TA),不同客群能吸引不同廣告主。廣告業務重點就是:如何說服廠商認知消費客群存在自己公司的服務裡,客戶看到廣告會對銷售業務有幫助。

但現在 Netflix 等都採降低月費而非完全免除模式,因怕現有訂閱客群會退訂到免費模式,可能造成廣告業務困擾;畢竟連 19.99 美元月訂閱費都捨不得花,寧願花 6.99 美元看廣告的人,業務很難對廣告商說這些人會成為忠實消費者。

這可能是 Netflix 拉廣告的硬傷,因不像 Google 累積大量數據,也不像傳統電視台有合作已久的客戶,甚至電視台與 YouTuber 都能照客戶需求量身打造節目內容。Netflix 廣告業務才剛開始,還沒能(或許也不會)發展到照廣告商要求打造節目。

如果 Netflix 想像電視台節目中插廣告,那就必須免費,只有免費服務能觸及最廣人群,觸及最廣人群後,就無須說服廠商哪些人會成為忠實客戶,廠商自己會找上門,希望 Netflix 幫忙打出最好口碑與聲望。但免費服務與廣告,肯定不是 Netflix 現在會考慮的選項。

影音串流已進入紅海,比起 Paramount+、Disney+、HBO Max 等競爭者,Netflix 進入廣告市場算晚,即使為串流影音服務設下標竿,但要打入廣告業務 B2B 這塊仍需時間或更佳突破點,畢竟 Netflix 主要是與用戶收費的 B2C 服務,要打入 B2B 的確不是短時間就能搞定。

或許 Netflix 可考慮做免費如網路有線電視 FAST 服務當作突破口,看收購 FAST 服務或自建,建立網路電視頻道供一般人收看:不但可避免自家黃金 IP 過度消耗,同時也能建立與廣告商的關係。

Ampere Analysis 8 月研究報告顯示,美國只有 2% Netflix 和 Disney+ 用戶選擇最便宜的廣告方案。

▲ Netflix、Disney+、HBO Max 用戶目前選擇廣告方案的比例都不高。(Source:Ampere

(首圖來源: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