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彭博》報導,美國商務部將福建晉華列為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黑名單逾五年後,美國舊金山地區法官切斯尼(Maxine M. Chesney)經過非陪審團審判後裁定其無罪,藉此洗清福建晉華經濟間諜和其它刑事指控,但讓美國司法部打擊中國竊取智慧財產權的行動遭遇挫折。
根據審判結果,切斯尼認為,美國檢察官未能證明這家中國政府資助的公司竊取美光科技的專有數據,據稱這些數據在與福建晉華的製造交易中通過聯電子公司傳遞,而聯電在 2020 年承認竊取商業機密,並繳納 6,000 萬美元罰款後,協助美國司法部處理福建晉華的案件。
根據美國司法部在案件首次立案時的聲明,若福建晉華被定罪,可能會面臨罰款,並被命令沒收晶片和因涉嫌竊取技術而獲得的收入,而在美國舊金山法院判決其「無罪」後,福建晉華的代表並沒有立即給予回應,至於舊金山美國檢察官辦公室和中國駐華盛頓大使館也沒有立即給予回應。
美光科技發出聲明表示,美光科技與福建晉華先前已達成和解,同意放棄對福建晉華的所有索賠,其中包括美國美光科技在司法部對這家中國晶片製造商提出刑事指控前一年提起的民事訴訟。而這項裁決可能會緩和拜登政府為保護美國技術所採取的積極起訴行動。
這項判決意義重大,因為雖然美國已經對無數非法向中國轉讓智慧財產權的個人進行追查,並成功將其定罪,但司法部卻很少在美國法院起訴中國公司,而福建晉華是中國政府重點扶植的記憶體製造商,並在 2018 年 10 月 29 日將其列入出口管制清單。
福建晉華的案件是美中科技角力戰之際,美國前總統川普在 2018 年執政期間,由美國司法部控告由中國政府資助的福建晉華、聯電子公司與三名個人,共謀竊取美國科技大廠美光科技的商業機密,預計被竊取的商業機密價值達 87.5 億美元(約台幣 2,767 億元),並被宣傳為重大間諜活動。
福建晉華試驗中有爭議的晶片是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而不是在全球供應短缺期間阻礙汽車和智慧型手機等多種產品出貨的半導體,而福建晉華在 2018 年耗資 60 億美元的工廠在幾個月內就開始全面生產 DRAM,這是結束中國當時對每年 3,800 億美元晶片進口的依賴的關鍵一步。
當時美國商務部將福建晉華列入所謂的「實體清單」,理由是福建晉華從事違反美國利益的活動,並在舊金山提起刑事訴訟,而美國商務部的舉動阻止福建晉華購買晶片製造設備,並引發美國和歐洲供應商的工程師,從中國東南沿海福建省晉江市的晉江外流。
檢方聲稱,福建晉華時任總裁在其公司與聯電之間的一筆交易中,策劃非法轉讓美光的記憶體設計,並被指控與另外兩名台灣工程師密謀,這兩名工程師曾在美光工作,後來轉到聯電,這三人都被作為被告指控,並在 2020 年發出逮捕令,但三人從未在舊金山法院出庭接受訴訟。
(首圖來源: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