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商務部今(18 日)表示,確定對原產於美國、歐盟、台灣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徵收反傾銷稅,這項措施從 19 日起實施。
根據中媒報導,根據中國「反傾銷條例」規定,去年5月19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布 2024 年第 18 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歐盟、台灣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初步認定上述國家均存在傾銷事實,使中國共聚聚甲醛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對此,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因應中國商務部的建議,決定自明(19 日)起對原產於美國、歐盟、台灣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徵收反傾銷稅。
據悉,反傾銷稅措施為期五年,其中針對美國企業的稅率最高,達74.9%;針對台企的稅率則是介於 3.8% 至 32.6%;針對歐盟企業的稅率為34.5%。日本企業方面,除了針對一家公司的稅率為24.5%之外,其餘皆為 35.5%。
共聚聚甲醛具有機械強度高、高耐疲勞性、高耐蠕變性等良好的力學綜合性能,可以部分替代銅、鋅、錫、鉛等金屬材料,可直接用於或經改性後用於汽車配件、電子電器、工業機械、日常用品、運動器械、醫療器具、管道管件、建築建材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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