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峽發生嚴重的致命行車事故,導致 3 死 12 傷的悲劇,有些評論認為,先進汽車科技如自動緊急煞車,就能防止這類事件,但真的如此嗎?
自動輔助駕駛科技能否避免三峽車禍這種狀況?先說結論:汽車安全科技是用來防止意外,但無法防止有意為之操作。即使換成最近獲 Euro NCAP 5 顆星的特斯拉煥新版 Model 3,也可能無法完全避免這後果,只能稍微減少傷害。
首先釐清自動緊急煞車(AEB)並不是高階先進輔助科技,自動駕駛科技分級中,AEB 屬 Level 1 等級,基礎功能就是偵測車輛前方有障礙物時,車輛或自動開始煞車,如同所有科技,同樣是 AEB,細節卻可能天差地遠。
舉例來說,福特 AEB 只在時速 50 公里以下作動,Nissan 可時速 80 公里以下作動。Toyota AEB 雖然可在 10~180 公里作動,但僅限前方是車輛,如果是行人,作動範圍降到時速 30 公里以下,反而是 Nissan 的 AEB 行人偵測支援到時速 60 公里以下(參考 U-Car 統計資料)。
同場加映,別以為昂貴的進口車 AEB 作動範圍一定更大,Lexus 行人偵測也只能為時速 30 以下。勞斯萊斯 Phantom 在時速 5~65 公里,不過辨識力更強,可辨認出車、成人和小孩。

▲ 媒體統計台灣國道衝撞緩撞車事件,即使有 AEB 和 Level 2 也未必能生效。(Source:electrify.tw)
昨天才宣布獲得 Euro NCAP 五顆星的特斯拉煥新版 Model 3,行人保護這項獲 89% 高分,超越所有車款,並列第二是 2024 年版 Toyota C-HR 和 Subaru Forester 的 86%,新報實地測試過的賓士 E-class 獲 84% 評分。
特別用煥新版 Model 3 為例,除了它最高評等,且 AEB 作動範圍時速 5~200 公里。即使不幸發生碰撞,還配備新功能「主動式引擎蓋」,當前保險桿感測器偵測到碰撞時,引擎蓋會自動抬起,提供更多緩衝空間,減少行人與車輛接觸時傷害,因此撞擊測試時,行人、機器與自行車騎士的身體保護都很良好。

▲ Model 3 的 AEB 實測時速 1 公里就能啓動,行人保護唯一失分的項目是倒車撞擊後方行人。(Source:Euro NCAP)
如果將三峽車禍肇事車輛換成 Model 3,就能改變結果嗎?答案可能不太理想。因為這案例 AEB 可能根本不會啓動。
特斯拉手冊明確表示,如果 AEB 開始煞車,但車主卻繼續踩油門(加速踏板),這時系統就不會煞停。回到文章開頭所提,AEB 是減少意外碰撞傷害,但車廠也必須考量,萬一 AEB 誤報,導致車輛突然緊急煞車而被追撞。甚至有可能車主遇上緊急狀況,必須駕車衝撞行人或其他車輛,這時可不是 AEB 作動的好時機。簡單來說,當 AEB 準備或已啓動,車主只要有反應(大力扭轉方向盤、大力踩煞車或油門),都會讓系統停止介入。

▲ 一旦人為介入,AEB 就不會煞車。(Source:Tesla)
從三峽車禍影片看,車輛速度非常快,駕駛必然是持續踩油門撞上騎士與行人,且撞擊前他還高速穿越巷弄,顯然有控制方向盤,從這兩點看,AEB 並不能避免這場事故發生。唯一有可能改變的,是特斯拉的「主動式引擎蓋」,抬升後可以減少碰撞傷害,但這麼高時速,效果很有限。
如果將事件歸因於「路怒症」,且肇事駕駛發怒的原因是他自撞安全島,或許換成 Model 3 可避免小碰撞,排除後續衝撞,但這就算是平行時空的故事線了。
失望與悲傷之餘,還是要展望未來,真正能一口氣解決路怒症、高齡駕駛和酒駕肇事的萬靈丹,就是全自動駕駛。退一百步說,如果今天肇事駕駛開啟 FSD,一切很可能都不會發生,雖然目前只有美國與中國開放 FSD 上路,但如果真要記念逝者,並有意義的改變,就該正視全自動駕駛,而不是繼續沙盒裡做秀,無視台灣與全球領先廠商間的技術鴻溝。
(首圖來源:Euro NC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