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雲端字體服務商 justfont 由創辦人葉俊麟(Michael Yeh)領軍,盼能培育新鮮台灣文字風景,團隊打造出「金萱字型」,2015 年提出「金萱字型募資案」,原本目標募資新台幣 150 萬元,最後募資總額超過 2,500 萬元出乎意料,justfont 也不忘兌現承諾,另外投入開源字體的維護與開發。近日,在 justfont 宣布釋出「jf open 粉圓」的開源計畫之餘,也在 Facebook 發表遺憾聲明指出,一位在日本的中國學生,在其畢業製作提出「錦黑體」,聲明是依照漢儀新人文宋與與日本「タイポス」兩套字型改做而來;然而就 justfont 比對諸多特徵後,研判「錦黑體」為「金萱」的直接改作,葉俊麟更在文章中詳載諸多證據佐證。《科技新報》取得授權轉載,以下為文章內容。
上週剛忙完「jf open 粉圓」的開源計畫,同一個時間,也不得去處理一些很不想處理的事情。
這是一封我回信給日本某大學的信件:
致 某貴校:一直以來,日本對於字型設計的尊重,是一直是我們欽羨的對象,
但非常遺憾接到 貴校的回覆與看法,讓我們深感失望。justfont 雖然身為商業的字型公司,
但一直是以推廣字型知識為志業的單位,
我們一直深信,字型對於社會的貢獻與價值,是需要被肯定的,
字型設計師們對於投入在字型設計上的努力,是需要被尊重與認同的,
設計師們所努力的結果,被 貴校輕易以「文字的字型並沒具備基本的著作品的特性」否定,
我想 貴校對於我們表達的理解有錯誤,無論法律是否有被規範,但對於一個設計師,對於設計作品的尊重與基本道德,絕對優先於專業的養成,這是教育的基本素養,這是我們必須嚴正表達的立場。我們對於自己創作的字型設計,都是以非常嚴謹的態度在進行,花費許多時間與投入,
也因為尊重自己的創作產品,對於以我們產品聲稱為自己創作的行為,
我們無法進行妥協。justfont 敬上
信件中應該可以感受到我的失望!因為最近社群中,發現一位在日本的畢業生魏昕(據了解是中國的留學生),在他設計的畢展中以字型為創作主題,發表了一款「新字型」錦黑體,我們看到圖樣後大為驚訝,因為一眼就看出這作品幾乎與金萱相似,經我們製作比對圖後如下:
▲ 日本學生發表的作品「錦黑體」與金萱的比較(紅字)。
知道後很生氣,但還是要問自己,有沒有可能是我們誤會他呢?
圖片中除了簡體因為金萱沒製作以外,繁體字比對後與 jf 金萱字型近乎一致,但我們還是假設「有沒有可能是作品真的是他設計的,而我們誤解了?」並徵詢設計師和友人們的意見。
但如果是自己創作的,無法解釋的事情真的太多了!
疑問一:部分字造型近乎完全相同
即使是專業的字型設計師,以下圖「校」而言,這個字撇捺非常多,在不參考原本的設計下(例如斷電沒存到檔案,要重新設計一次,這是設計師的惡夢!),完全重新設計同一個字且不參考之前的,是幾乎不可能擺放的位置完全相同的!而且仔細看在筆畫的寬度與筆畫尾端切角的處理都幾乎相同,這是無法解釋的疑問。
如果是一個字的近似都這麼難了,那這麽多的近似字,該如何解釋?
▲ 繁體的字樣幾乎完全相同。
▲ 紅色為金萱字樣的比對圖,在「公」、「圖」、「書」、「館」幾乎完全相同。
疑問二:為何要做注音?且造型、粗細近乎完全相同?
另外的疑問是,魏昕為何會創作只有台灣才在使用的注音呢?這是在中國和日本都不會用到的字符。注音看似簡單,但其實很類似日本的平假名設計,不是台灣的使用者,幾乎不可能設計的好看的!可以比對一下,造型幾乎與金萱相同,而且粗細一致。
▲ 取得的照片雖然有點模糊,但無論筆畫的接筆,或是粗細,可知道的確是金萱的注音(紅色字)。
疑問三:符號的設計為何如此相似?
雖然照片沒有很清晰,但至少可以看到符號擺放的位置與粗細,符號的設計非常類似,連所做的符號數量與排序都與金萱完全一致(每套字型擁有的符號都不會完全相同)。
▲ 取得的照片截圖中,錦黑體展示的符號、粗細與位子,都與金萱非常相似。
疑問四:筆型設計並不一致
在字型創作中,一般都會採取一致的筆型設計,例如金萱的勾筆原本的設計會很統一,但在錦黑體的設計中,有看到他勾筆有兩個系統;如果完全為自己創作的,非常難解釋是出於何種原因,要設計完全兩種截然不同的筆形?
以上幾個疑問,是我們在思考有可能魏昕自己創作的前提下,我們無法解釋的問題!因此我們判斷,誤會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
魏昕的創作中,完全沒提及金萱字型
我們取得的錦黑體的展覽中,說明是參考「漢儀新人文宋」,與日本「 タイポス」來進行創作的,完全沒提到參考金萱字型:
▲ 錦黑體的創作說明,紅色框中並未提及到金萱。
校方的回覆是…
因我們無法聯繫到作者本人,僅能就取得到的照片與比對結果,寄信予校方並說明情況,校方最終的回覆如下:
聽完魏昕本人與教導老師的說法,以及完整創作過程報告書的內容,我們認定魏昕的畢業作品是魏昕本人所獨自的創作,並非模仿 貴社「金萱」的成果。本校對於學生花費時間獨自所製作的成果,結果被 貴社所誤解並接受到批評的事情感到非常的遺憾。不過如同上方所述,本校學生的作品並未侵害到 貴社的權利,希望這點能讓你們理解。
還有,關於日本著作權法的相關判例,判定字型並沒具備「基本的著作品」的特性,以防萬一這點容我們在此作為補充說明。由衷希望以上的回答得到貴社的理解。
XXXX大學教學組教務團隊
意思就是,只要有交製作過程的報告書,就不是模仿了,另外在日本,字型的確是不受著作權保護的,言下之意,是即使上法院,也告不贏他們的。
嗯,我們的確是小公司,也真的沒有財力和能力,能到日本打官司。
但您真的搞錯重點了,重點在教育
真不知道你是學校,還我們是學校?學校應該具備的使命感跟責任呢?學校應該要教育出什麼樣的學生?僅僅以學生提供「完整創作過程報告書」,就認定是學生創作的,完全不看我們列出的證據和事實進行判斷?更令人生氣的是回覆的最後,那意思是不具備著作權的作品,就可以讓學生任意複製,當畢業作品展出,並宣稱自己為創作人?這就是你們的教學態度嗎?
這種行為某種程度上,甚至比盜版更為惡劣,而且打從心裡對這間學校的回覆失望,但內心還是慶幸的,還好這案例是出現在日本,不是在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