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4)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契約容量達一定規模的能源大用戶,將被要求於一定期限內設置自用發電與儲能設備。同時,部分違規罰鍰也將從現行新台幣 2 萬至 10 萬元,提高至 10 萬至 50 萬元。 繼續閱讀..
《能源管理法》修法方向曝光,能源大戶恐提高「自用發電」和「儲能」比例 |
| 作者 蘇 子芸|發布日期 2026 年 05 月 14 日 17:34 | 分類 ESG , 能源科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