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重申:ETC 若干擾 4G 通訊 高公局應改善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4 年 01 月 22 日 10:08 | 分類 即時新聞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NCC 重申:ETC 若干擾 4G 通訊 高公局應改善


對於媒體報導 eTag 可能干擾 4G 行動通信疑慮部分,NCC 重申,本會於 101 年 4 月 9 日第 476 次委員會以附款核准交通 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高公局)申請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以下簡稱 ETC 系統)頻率使用案,而若 ETC 系統未來有發生干擾 2G、4G 通訊之情形,高公局應依其提出之配套措施進行改善,處理原則如下:

一、NCC 已核准該系統使用 922.75MHz 及 924.25MHz (頻寬均為 300kHz,電功率均為 2 瓦以下)頻率,並已完成該系統專用無線電台審驗作業。

二、如未來 ETC 系統有發生干擾 2G、4G 通信之情形,高公局應依其提出之配套措施進行改善,如仍無法排除干擾時,應將發生干擾點之發射功率降低至符合低功率射頻電機技術規範規定,並繳回該點之專用無線電台執照。

三、另,高公局係由申請指配專用電信頻率,供收費系統業務使用,且通行費之徵收屬規費性質,頻率使用費之繳交主體亦為高公局,符合電信法及專用電信設置使用及連接公共通信系統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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