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學習 GDPR,台灣個資法應大修納入大數據、開放資料風潮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8 年 04 月 20 日 16:46 | 分類 會員專區 , 資訊安全 , 開放資料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學者:學習 GDPR,台灣個資法應大修納入大數據、開放資料風潮


歐盟即將在 5 月 25 日開始施行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 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引起不少在歐盟有生意的公司相當緊張。網路巨人也被迫要調整資料處理,免得一不小心被罰營業額 4%的罰鍰。上週五台灣人權促進會在立法院與法律專家開辦論壇,大數據時代下的隱私保護:從歐盟GDPR反思我國個資法,與會專家指不必太害怕號稱史上最嚴個資法規的 GDPR,其實政府應該好好調整個資法,不只要符合 GDPR,而是要納入近年比較新潮的開放資料與大數據的概念,而不是遇到之後才由主管機關做個案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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