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台頻道商角力戰頻傳,消費者該硬起來了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9 年 06 月 10 日 14:00 | 分類 數位內容 , 電子娛樂 , 電視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系統台頻道商角力戰頻傳,消費者該硬起來了


系統台與頻道商頻傳談判角力,去年民視、今年 Eleven Sports 陸續上演斷訊風波,雖屬市場機制領域,卻再度突顯收視戶在有線電視生態的弱勢,專家盼消費者硬起來,不滿意就剪線。

6 月 1 日起,新北、桃園及高雄約 23.6 萬用戶看不到轉播中華職棒統一獅、桃猿賽事的運動頻道 Eleven Sports,因該頻道與大豐有線、台灣數位寬頻及新高雄等 3 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因授權爭議未達共識。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期已同意業者的頻道異動案,將由博斯無限台取代。但 NCC 認為,3 家系統台業者未積極因應善後處理,違反消費者權益,未來可能依有線廣播法第 29 條規定開罰,並已要求 3 家業者提出減收一日收視費用,或延展一日收視期間的消費者補償方案。

「以後看不到運動頻道 Eleven Sports 了」,部分系統台用戶將受影響,職棒迷在批踢踢論壇討論這項消息,有的網友表態「打算改辦 MOD」,也有的網友慶幸「還好早就脫離有線的荼毒」,也有說「兩邊都在商言商啊,覺得沒啥問題」,更有網友抱怨系統台「不想花錢買就惦惦,還靠腰人家漲價」。

有線電視角力戰,消費者再度淪為祭品

台灣有線電視產業中,上游頻道生產內容,透過中游頻道代理商向系統台收授權費,並向廣告商收取費用,再讓系統台向用戶收月費,播出內容給觀眾收看,彼此是魚幫水、水幫魚的互利關係,卻又充滿談判算計的角力鬥爭。但令人無奈的是,去年民視斷訊風波,業者依法端出無關痛癢的補償方式,消費者只能逆來順受接受,時隔不到一年,類似狀況再度上演,還是突顯收視戶在有線電視生態的弱勢,沒有得到任何改善。

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對《中央社》記者表示,消保處一再向主管機關 NCC 重申立場,尊重頻道和系統台的商業協商機制,但絕不能把消費者當成談判的手段或籌碼,斷訊與否要符合程序,消費者補償獲告知措施也要依法完成。

過去協商授權金的態度,NCC 將「不能斷訊」視為最後防線,但業界評論,今年 Eleven Sports 案例,本屆 NCC 委員不再緊抓「不能斷訊」的原則。

斷訊最傷的就是頻道本身,頻道業界人士說,「與其接受貶值售價,在市場被定終身,不如衡量比例原則捨棄部分版圖,斷尾求生」,認為這是基於商業考量的最壞選擇,「NCC 不能讓頻道連斷訊都不可得,搞不好去年讓民視真的斷訊,市場就有機會導正。」

NCC 代理主委陳耀祥回應指出,原則上,NCC 是不希望斷訊,但如果符合產業秩序和消費者權益的兩大原則下,雙方仍無法協議,就按照正當行政流程走,還是要尊重商業機制,系統台可用其他頻道來取代,也會要求系統業者提供補償措施。

落實單頻單選,系統台憂市場更崩壞

針對類似案件,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執行董事游開雄觀察,民眾是「抱怨多、申訴案件少」,主要是若按照定型化契約,每戶按比例酌減月租的費用可能頂多幾十元,不符合比例原則。舉例來說,「台灣有線電視以大鍋菜形式吃到飽,有些頻道就像是帝王蟹」,消費者是衝著它來的,如果這些頻道看不到,「難道消費者也只能拿到所有頻道平均分攤的賠償嗎?」

游開雄說,要改變系統台為主導的有線電視生態,就必須從消費者立場出發,真正落實有線電視「單頻單選」的機制,「把選擇權放在消費者手上,才能真實反映頻道價值,帶動生態的良性循環」。

但系統台業者認為,打壞現在有線電視的商業模式,也未必能讓消費者受益,台灣市場規模小,有線電視「集結上百頻道吃大鍋飯」的形式,是融合各大族群喜好,創造出具備廣告價值的 500 萬用戶規模,如果要打散成單頻單選,「一個只有 1 千個訂閱戶的運動頻道,要怎麼靠廣告收入活?不然就是要靠小眾族群,願意掏錢付高額費用收看」。

消費者該硬起來了,不滿意就「剪線」

游開雄認為,「市場機制是良性發展,但制度如果有缺陷,會倒向一邊,在有線電視現有制度下,消費者權益都是第一個被犧牲的」,所以他強調,消費者雖然弱勢,但還是可以更有自主權。舉例來說,當電視缺了想收看的頻道時,就「剪線」選擇其他服務。

根據 21 世紀基金會今年 5 月進行的最新民調發現,各收視平台的普及率中,有線電視仍為國內最大視訊平台,占比 68.7%,其次為 37.4% 的開放式網路電視及影片網站(如 YouTube),第三為 21.6% 的 MOD,OTT 目前僅 3.1% 普及率;換言之,有線電視仍是觀眾選擇收視的主流。

但消基會副秘書長、台灣大學教授林宗男觀察,年輕一代的觀看方式已從傳統有線電視轉移到網路平台,若持續維持現況,有線電視前景堪憂。而也意味著消費者的選擇,將成為扭轉這個僵局的關鍵。

(作者:江明晏;首圖來源:Flickr/Victor Semionov CC B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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