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CC 今日通過全球首部《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OTT TV 專法」)草案,提出 5 章 20 條內容監管業者,其中針對「非法在台提供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的業者」明訂配套措施,要求電信業者、CDN 或雲端服務商等配合攔阻,不得提供相關服務給非法業者,違者最高可處以 500 萬元罰金。
NCC 通過「OTT TV 專法」草案,不配合攔阻非法中資 OTT 最重可罰 500 萬 |
作者
楊 安琪 |
發布日期
2020 年 07 月 15 日 19:49 |
分類
數位內容
, 會員專區
, 科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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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 今日通過全球首部《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OTT TV 專法」)草案,提出 5 章 20 條內容監管業者,其中針對「非法在台提供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的業者」明訂配套措施,要求電信業者、CDN 或雲端服務商等配合攔阻,不得提供相關服務給非法業者,違者最高可處以 500 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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