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你一直擋在最前面。先讓我想一下,上次在台灣看到 10M 網速的廣告是幾年前的事了。
美國電信公司 AT&T 正在遊說國會,反對光纖到府的補助政策,AT&T 認為在全美國架設光纖並不實際,偏遠地區的民眾不需要光纖,未來就算 10 Mbps 的上傳速度已經很夠了。
AT&T 執行副總馬許(Joan Marsh)昨天發表了關於 21 世紀網路建設的概念圖,他們認為未來寬頻網路的需求將由無線服務,以及他們 14 年前建構的光纖骨幹共同組成,而到用戶家中的線路,依然是銅製電話線。
「將光纖鋪設到美國所有家庭和小公司,顯然要耗費極高成本,現在我們也沒看到這些有需要多花錢,來提供高於 50/10 或 100/20 Mbps 的服務品質。」AT&T 表示。50/10 代表下載 50Mbps,上傳 10Mbps。
AT&T 認為「Overbuilding」只會帶來無意義的浪費,並降低私人企業投資的價值。這裡的 overbuilding 是指在已經有網路服務的地區,為了提供更便宜、更快速、更穩定的服務,而重複基本建設。
怎樣的網路才算高速?
2 個禮拜前,民主黨在國會提案,規劃 800 億美元,提供 100/100 Mbps 的寬頻網路,到未服務地區。拜登政府也在 3 兆美元的方案中,將偏遠地區網路建設納入其中。參議員認為,21 世紀高速網路的定義,應該以 100/100Mbps 為基礎。
為什麼 AT&T 要反對這個法案,堅持擋在最前面呢?因為在這些網路服務品質比較差的區域,用戶使用的是 AT&T 早年架設的電話線為基礎,其他網路服務商想要搶市場,就必須要考量龐大的基本建設成本。
如果這個補助法案通過,代表其他供應商現在可以靠政府補助的錢去鋪設光纖,而且直達用戶家中,並提供上下行都 100Mbps 的品質,AT&T 如果不跟着砸錢鋪線,市場可能就會慘遭分食,但他們又不想花錢去跟自己的舊服務競爭,因此只能全力阻擋這個法案通過。
早在 2014 年,AT&T 就幹過類似的事。當時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希望提高寬頻網路速度,AT&T 就指出,4M/1Mbps 已經很夠用,美國人並不需要超過 10M 的下載速度。但最終 FCC 還是訂下了下載 25Mbps,上傳 3Mbps 的標準。
如果有人說,他當初花錢蓋網路很辛苦,現在當然不想被取代。這當然合情合理,但也別忘了,當 FCC 要求提高網速後,每年補助 AT&T 的費用就是 4.3 億美元,從 2015 年開始到現在。
而 AT&T 目前的固網服務,提供的下載速度只有 10~25Mbps,上傳速度也只有 1Mbps。
這些爭議對台灣人來說,看起來應該似曾相識,但只能說今天我們能用相對低廉的價格,享受高速的網路,也是經過無數人在幕後默默努力的結果,讓我們有現在的享受,看完這個新聞,突然對自己家裡的網速滿意了起來。
(首圖來源: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