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維持二級警戒「加嚴」戴口罩!全國醫院、長照機構即起禁止探病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2 年 01 月 24 日 14:57 | 分類 生物科技 , 醫療科技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春節維持二級警戒「加嚴」戴口罩!全國醫院、長照機構即起禁止探病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日宣布,全台維持二級警戒到 2 月 7 日,但加嚴戴口罩規定擴大到全台實施,除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並宣布全國醫院、長照機構從即日起禁止探病。

陳時中表示,加嚴戴口罩規定,包括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等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除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陳時中指出,農林漁牧工作者在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山林像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以及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的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陳時中說明,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的參賽選手及裁判在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的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陳時中補充,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淸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而高鐵、台鐵、公路客運、船舶的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在車廂、船舶、航空內禁止飲食。

陳時中強調,賣場、超市、市場加強人流管制,包括室內空間至少 1.5 公尺/人,室外空間至少 1 公尺/人,而且不開放試吃,至於餐飮場所嚴格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指揮中心呼籲,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域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等,降低病毒傳播風險,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全國醫院、長照機構即起禁止探病

陳時中宣布,因應社區傳播風險提升,為確保醫療機構對疫情的因應及保全醫療量能,全國醫院、長照機構即日起除例外情形,停止開放探病,需依照醫院管理上有其必要性時候開放探病,其餘皆不得探病。

一、探病管制:全國醫院除例外情形,禁止探病。符合例外情形經醫院同意探病者,應出具探視日前 3 天內抗原快篩或 PCR 檢測陰性證明。探病者為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 14 天以上者,以公費篩檢;未完成者,以自費篩檢。探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 3 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二、住院病人入院篩檢:全國醫院新住院病人,無論有無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 14 天以上,預定非緊急住院者,入院前 3 日內公費篩檢;緊急需住院者,入住病房前公費篩檢。住院病人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 3 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三、住院病人的陪病者管理:全國醫院陪病人數以 1 人為原則。陪病者無論有無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 14 天以上,預定非緊急住院者的陪病者,入院前 3 日內篩檢;緊急需住院者的陪病者,入住病房前篩檢;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公費篩檢限 1 名。未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 14 天以上陪病者,每週定期自費篩檢,自 2 月 1 日起,入院改為自費篩檢。陪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 3 個月內,得免除前述篩檢。

四、醫療照護人員管理: 

(一)專責病房及採檢人員:可接種追加劑疫苗者,並在 2 月 1 日前應完成接種,未完成者應評估調整職務內容。醫院得依社區傳播風險,每週定期公費篩檢。

(二)急診、加護病房等高風險單位人員:可接種追加劑疫苗者,並在 2 月 1 日前應完成接種,未完成者應每週定期公費篩檢。醫院得依社區傳播風險,每週定期公費篩檢。

(三)其餘單位人員:未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 14 天以上者,應每週定期公費篩檢。

指揮中心籲請醫療機構務必落實執行醫療應變措施,並鼓勵醫院工作人員儘速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以確保人員健康安全,共同嚴守醫療防線,並為強化醫院感染管制,指揮中心呼籲收治於醫院隔離病房疑似或確診病人,應原則由醫院供餐,避免在食品外送平台訂餐,共同圍堵疫情。

(首圖來源:指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