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盟積極推動綠能,西班牙身為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國家,也祭出相當多推動政策措施來發展綠能,尤其是當前執政黨左派的社會黨,更是主打綠能新政(Green New Deal)勝選上台的,然而西班牙社會黨與左派盟友我們可以黨(Unidas Podemos)的聯合政府,卻正在勸說綠能案件撤案,這是怎麼回事?
西班牙對綠能野心勃勃,目標 2030 年有 60 吉瓦(gigawatt,GW)綠能,不過綠能開發案申請如雪片飛來,提案總量高達 150 吉瓦,主要來自風能與太陽能,這龐大的案件量若是都開發,將讓西班牙電力供給嚴重過剩,但在此之前,西班牙的政府是先被公文淹沒。
西班牙政府原本就不以效率著稱,世界銀行政府效能指數,西班牙 2020 年只拿到 0.89 分,全球排名 41,第一名新加坡是 2.34 分,15 名日本為 1.6 分,西班牙甚至還不如智利 0.99 分,從這比較就可知西班牙的政府效能如何了。
當超量綠能開發申請案擠進政府機構,造成官僚作業嚴重當機,大量案件待審堆積如山,來不及環境影響評估,許多申請案可能根本還在排隊等待審理就過了期限。2021 年底,西班牙政府為了推動電動車與綠能,連忙通過緊急方案,以緩和積壓文書壓力,立法延長專案的截止期限時間,改以不同申請階段為依歸,尤其是最為瓶頸的環境影響評估部分。
風場、太陽能發電場若連接長輸電網路,輸電線路建設也要一併列入環境影響評估,例如要從亞拉岡地區輸電至巴塞隆納,輸配線路達 150 公里,沿線都需要考量對環境的影響程度,此類超長輸配線路計畫常常遭打回票。此外,在鳥類生態敏感地區、保護區的計畫也會排除。開發需做環評本是天經地義,但當案件爆量,政府效能又低落,就造成審理大塞車。
不提升行政能力,零碳排計畫也只是空談
就在大塞車大排長龍中,為了公平性原則,西班牙政府官僚還是要嚴格遵守先來後到,案件審查不以重要性、可行性為優先,而是確實照送件時間順序,先來先審,於是有計畫太過草率或天馬行空不可行,或是環境爭議地帶環評恐怕曠日廢時,也一樣依照送件時間順序審理,後面苦苦等待的其他案件則等到過期。
西班牙政府明知這狀況,仍死死謹守分際,表示政府不能為了想要的事任意主觀篩選案件,政府篩選案件就要給大眾明確交代,證明自己不是濫權,結果是政府還是必須審核,分析優劣,完成大半程序,然後才能篩掉案件,程序也差不多費時,根本沒有節省時間。
西班牙政府想到的解決方案是:既然政府篩選有困難,就讓申請案主「自我審查」吧!鼓勵送案者自行撤銷申請案。2021 年底緊急方案包括:若在 2022 年 1 月 23 日前自行撤案者,可拿回送件時支付的每百萬瓦 4 萬歐元送件起始投資費用,若沒有自行撤案,後來審查遭否決的案件,錢就拿不回來,希望自己評估覺得過關希望不大的案主就主動放棄,藉此減少案件,緩解審查塞車。
目前中央政府生態轉型部正處理 697 件綠能開發案,有 467 件太陽能、211 件風能、2 件水力發電、17 件複合計畫,總計發電容量達 66 吉瓦,而只有 19.7 吉瓦容量計畫進入環境影響評估階段。但這遠遠不是西班牙全部綠能開發案的數量,因較小規模的綠能開發案,小於 50 百萬瓦發電容量者,屬於地方政府審核範圍,但各地方政府的審查也嚴重塞車。
西班牙政府想大力推動綠能建設,一頭熱同時,整個政府從中央到地方所有相關部門,都沒有與綠能新政野心匹配的行政作業能力,且注重表面公平先來後到、逐案審查,實務也造成疑慮,因開發案對環境的影響不只與本身有關,也與鄰近開發案總數量有關,又譬如若多個綠能開發案位於附近,全數通過,該地輸配電網路勢必發生容量不足需增加基礎建設的問題。
西班牙政府如今鬧出要民間自己撤案的諷刺政策,只是歐盟推動綠能問題的冰山一角,雖然多國一一提出極具野心的零碳排目標計畫,若行政能力不足以支持,恐怕成為達成目標最大的絆腳石。
(首圖來源:Flickr/Mussi Katz CC B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