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本土疫情原本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考慮鬆綁口罩措施,但是現在疫情多點爆發,指揮官陳時中今日宣布,從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維持現行口罩規範不變,並將強化特定娛樂場所防疫作為。
陳時中表示,考量國際疫情仍然嚴峻,境外移入病例數持續增加,本土疫情新增數起不同場域,感染源待釐清的群聚事件,顯示社區傳播風險上升,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自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維持現行佩戴口罩的防疫措施。
一、現行戴口罩規定維持不變,除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外出應全程佩戴口罩:
(一)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 1.室內外從事運動
- 2.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
- 3.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
- 4.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的正式拍攝或進行
- 5.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 6.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 7.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場合
(三)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四)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賣場、超市、市場:依營業場所/公共場域防疫措施,不另要求人流管制;開放試吃。
四、高鐵、台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開放飲食。
五、餐飲場所:嚴格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上述實聯制等措施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六、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防疫措施辦理。
指揮中心呼籲,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域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等,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首圖來源:指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