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點名 19 大平台納管,Google、Facebook、亞馬遜等入列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3 年 04 月 26 日 11:29 | 分類 國際觀察 , 科技政策 , 網路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歐盟委員會點名 19 大平台納管,Google、Facebook、亞馬遜等入列


歐盟委員會要求 19 個大型的線上平台和搜尋引擎,從今年 8 月 25 日起必須遵守新的線上內容規範。這是歐盟委員會根據《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DSA)條文,首次點名哪些平台必須遵守新規定。

被指定的 19 個線上平台和搜尋引擎就有 5 個由 Google 營運,包括 Google 搜尋引擎、Google 地圖、Google Shopping、Google Play、YouTube,Meta 底下的 Facebook、Instagram 入列,其他還有阿里巴巴全球速賣通(Alibaba AliExpress)、Amazon.com、蘋果 App Store、微軟 Bing 搜尋引擎、Booking.com、LinkedIn、Pinterest、Snapchat、Twitter、TikTok、維基百科以及 Zalando 也都進入名單。

這些平台之所以被指定,是因為截至今年 2 月 17 日的統計,它們在歐盟擁有超過 4,500 萬活躍用戶。

「不再允許針對兒童的定向廣告」,歐盟委員會特別說明,未來將有新的內容審核要求、透明度規則及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新規定還包括像是禁止以種族血統、政治觀點、性取向等敏感資料為基礎,來向特定用戶投放廣告,也需要提出措施解決服務中的虛假消息傳播和不當使用。

現在開始,平台業者將有 4 個月的時間來履行新的義務,必須在 8 月 25 日提供第一次年度風險評估。日後一旦違反規定,可能面臨高達年營收 6% 的罰款。

「多虧數位服務法,歐洲公民和企業將能受益於更安全的網際網路」,歐盟內部市場專員布雷東(Thierry Breton)透過 Twitter 帳號表示。

當服務和用戶規模日漸擴大,應負起的責任也越多,歐盟委員會認為擁有龐大用戶的平台業者必須承擔更嚴謹的義務,以《數位服務法》為基礎要求平台業者提出對應措施以保護用戶。

(首圖來源: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