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你發現在 YouTube 上辛辛苦苦創作的影片,卻被 Apple、Nvidia 和 Anthropic 等科技巨頭偷偷拿去訓練他們的 AI 模型,是否會感到憤怒和無奈?現在這個問題已經成為 AI 技術發展中的一個熱門話題。
AI公司到底應該在多大程度上公開他們的訓練數據來源?這樣做會損害他們的競爭優勢,還是會讓市場更公平?更有趣的是,AI公司和創作者能否找到合作的可能性,共同受益?
合理使用原則的法律邊界
AI公司大規模使用YouTube影片內容做為訓練資料,卻未經創作者同意,已引發爭議。這表示在AI技術快速發展的當下,相關法律規範仍存在灰色地帶。
從法律角度來看,AI公司使用YouTube影片內容是否構成侵權,主要涉及版權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則。AI公司可能會辯稱,他們對影片內容的使用屬於變形性使用(transformative use),並未直接複製或顯示原始內容,而是將其轉化為AI模型的訓練數據。然而,這種使用方式是否符合合理使用的四要素測試(Fair Use Four-Factor Test)(包括目的與性質、著作本質、使用數量與實質、對市場的影響),仍有待法院判斷。特別是考慮到AI可能對創作者的市場造成潛在威脅,這種使用很可能會被認定為超出合理使用的範疇。
關於AI公司應該在何種程度上公開其訓練數據來源的問題,這涉及商業機密與公共利益之間的權衡。完全透明化可能會影響AI公司的競爭優勢,因為訓練數據的品質和範圍通常是AI模型性能的關鍵因素。
然而,適度的透明度對於建立大眾信任、促進公平競爭、保護智慧財產權都具有重要意義。一個可能的平衡方案是,要求AI公司披露數據來源的類別和使用方式,而不必披露具體的數據資料庫內容。這樣既可以保護商業機密,又能為大眾和監管機構提供必要的透明度。
如何保護創作者的權益?
AI公司應該積極參與制定行業標準和自律機制。隨著AI技術的快速發展,現有的法律法規可能無法及時跟上技術發展的步伐。在這種情況下,行業自律更顯重要。
AI公司可以聯合成立行業協會,制定數據使用的道德準則。這些準則應該包括如何尊重創作者的權益、如何確保數據使用的透明度、如何處理潛在的利益衝突等。同時,AI公司還應該主動與立法者和監管機構合做為制定更合理、更有效的法律法規提供專業意見和建議。
AI公司與創作者之間的合作可能性
AI公司與創作者可以建立一種共生的合作模式。AI公司可以為創作者提供先進的AI工具和技術支援,幫助他們提高創作效率、拓展創意邊界。例如,AI可以協助創作者進行初步的內容構思、提供靈感來源,或者協助完成一些繁瑣的技術工作,如影片後期製作、字幕生成等。
這樣,創作者可以將更多精力投入到核心創意工作中。同時,創作者可以為AI公司提供高品質、多樣化的訓練數據,幫助AI模型更深入理解和模擬人類的創意過程。這種良性互動可以推動AI技術在創意領域的應用,同時也能激發創作者的創新靈感。
AI公司與創作者可以探索新的商業模式和收入來源。例如,AI公司可以與創作者合作開發專門的AI創作工具或平台,創作者可以參與工具的設計和優化,並從中獲得收益分成。
另一種可能性是,建立一個類似於股票市場的「創意平台」,創作者可以將自己的作品,做為AI訓練數據上傳到平台,根據作品被使用的頻率和對AI模型的貢獻度獲得相應的報酬。這種模式不僅可以為創作者提供新的收入來源,還能激勵他們持續產出高品質的內容。同時,AI公司也可以獲得更多元化、更高品質的訓練數據,而提升AI模型的性能和適用性。
(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