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penAI 又出招了,這回不是推出什麼全新 AI 模型,而是針對公司本身架構進行改造。
他們打算讓原本的營利事業部門轉型為「公益公司(Public Benefit Corporation,簡稱PBC)」,但這間PBC仍會由創辦OpenAI的非營利組織持股多數、保留控制權。也就是話,OpenAI想走向IPO資本市場,但同時,又想牢牢守住決策權與公益使命。這種「一魚兩吃」的設計,當然立刻引發了市場、法律與投資圈的一陣熱議。
不同於一般科技獨角獸,OpenAI一直以來都背負著「非營利的初心」與「造福人類的使命感」。這樣的道德定位,雖然很理想,也為它在公眾形象上加分不少,但當現實需要幾百億、甚至幾兆美元的運算資源與基礎設施時,錢從哪裡來,就成了無法迴避的問題。這也是為什麼OpenAI最終選擇讓原本的營利部門轉為PBC,因為這樣才能募資上市,同時又保住原本的公益形象。但問題來了,這樣的「公益公司」真的能成功IPO嗎?
股東權利被架空?PBC架構的潛在風險
在美國,PBC的法律地位並非虛構,它是一種法律承認的公司型態,允許公司在追求獲利的同時,明文納入一個「公益使命」作為公司營運的核心價值之一,像是戶外服飾品牌Patagonia就是知名的PBC公司。不過,OpenAI的版本和一般PBC不太一樣:它不是獨立運作,而是被一個非營利組織控制,這就讓問題複雜了。
我們從資本市場的角度來看,投資人買股票,最在意的除了回報率,就是他們能不能「參與治理」,也就是說,我投了錢,有沒有話語權?但在OpenAI的架構下,即便未來PBC成功上市,實際控制權仍牢牢掌握在非營利組織手上。
這代表,投資人買了股票,卻可能對公司決策毫無影響力。包括營運方向、技術發展方向、甚至CEO的去留,通通由非營利組織說了算。這種安排,從法律上來說是合法的,但對於追求控制權或影響力的投資者來說,可能就是一大警訊:這筆投資,是不是只是一場「有股無權」的遊戲?
當然,有人可能會反駁說:「Google和Meta當初上市時也設計了AB股制度,創辦人手中握有超級投票權,投資人也沒說什麼啊!」沒錯,但AB股制度至少還是在一個「營利公司」的架構中運作,而且創辦人本身有財務誘因與法律責任維護公司市值。但OpenAI的非營利母體,並不以資本回報為主要考量,而是以「全人類福祉」為使命,這樣的價值觀在資本市場中,是否真的能獲得認同與信任?
非營利控制營利公司,會踩到稅法紅線嗎?
除了股東權益的問題,OpenAI這樣的架構還觸及另一個更敏感的法律層面,也就是美國稅法對非營利組織的限制。根據美國國稅局(IRS)的規定,非營利組織不得進行「私人利益輸送」(private inurement),也就是說,不能把組織的資源挪用給特定私人或公司牟利。此外,非營利機構的所有資源與活動,都應該符合「公益主導原則」(public benefit test),也就是所有行為都必須對社會大眾有實質貢獻。
這就產生一個問題:如果非營利組織手中持有一家營利公司絕對控股權,而且這家營利公司開始帶來巨額回報,這些收益最終是否仍然回流到公益用途?還是會在過程中產生模糊地帶,讓部分人(如管理階層、技術創辦人)間接獲得個人利益?OpenAI自然知道這些疑慮,因此才特別強調他們的架構經過美國加州(California)與德拉瓦州(Delaware)檢察總長辦公室的事前溝通,並由獨立財務顧問協助估值與持股安排。
但從法律角度來看,這樣的安排未必能一勞永逸。因為一旦PBC上市後,市場對其營運表現、治理架構與資訊揭露的要求將更為嚴格,而IRS也可能對非營利組織與營利子公司之間的關係進行持續監督與審查。若未來OpenAI真能產出數千億美元規模的回報,屆時,如何清楚證明這些收益確實回到「造福人類」的公益任務上,而不是被少數人以其他形式私有化,將是考驗其整個架構合法性的關鍵。
OpenAI選擇的這條路,既不是矽谷典型的IPO模式,也不是單純的公益組織營運路線,而是介於兩者之間的「混合架構」。從法律角度來看,這樣的設計不是不能做,而是處處都要小心踩線。如果這場轉型能成功,OpenAI不僅將成為 AI 技術的領頭羊,也可能成為科技公司公益化的嶄新範本。未來如何,就看 OpenAI 能否在這條法律鋼索上,穩穩地走得更遠。
(首圖來源: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