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近日進行「泰山企業與街口金科間投資返還訴訟」開庭程序,街口金科委任律師王裕文表示,現任泰山經營團隊欠缺合法代表權,因此無法代表泰山企業對外提起這起訴訟,呼籲法院應斟酌相關事證,盡速將這起案件駁回。
街口金科表示,依據最高法院先前判決意旨,泰山企業 2023 年召開股東臨時會疑有召集程序、表決權計算及董事選任等重大瑕疵,導致相關董事及負責人均屬於「違法選出」,而龍邦與其全資子公司保勝,基於攫取泰山經營權併購目的取得泰山股份。
街口金科指出,依企併法第 27 條第 14 項應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但一直未申報,使龍邦所持有超過 10% 股份喪失表決權,但該股東會投票時確違規計算,為不可撼動違規事實,該股東會改選明顯違規,違規選出董事及代表人更無泰山的代表權。
街口金科創辦人胡亦嘉表示,泰山公司董事會、股東會不斷違法,現在泰山公司過去三年的董事會又全部違法,難道這三年泰山對外的契約又都可以反悔嗎?泰山企業長期存在的公司治理問題,卻叫街口金科承擔,這明顯不合理更不合法,期盼法院能還給街口金科一個公道。
街口金科強調,泰山公司對街口不斷抹黑攻擊,造成街口的重大損害,期盼二審法院能儘速駁回明顯有誤之一審判決,還給街口金科一個公道,街口金科將持續捍衛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更盼未來台灣的司法能做出公平公正的審判。
(首圖來源:科技新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