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勞基法規定,勞工工時上限每日 8 小時,每週 40 小時,若取得勞工同意最高上限每日 12 小時,每月 46 小時,新法修正後未來單月加班上限可突破至 54 小時,但最新研究發現,長工時並無益生產力,週工時 48 小時是極限,多做工只是在浪費時間。
本篇文章將帶你了解 :一戰英國軍工廠生產力研究早發現,提高生產力必須降低工時
一戰英國軍工廠生產力研究早發現,提高生產力必須降低工時 |
作者 黃 嬿 | 發布日期 2017 年 11 月 08 日 11:26 | 分類 會員專區 , 職場 | edit |
台灣勞基法規定,勞工工時上限每日 8 小時,每週 40 小時,若取得勞工同意最高上限每日 12 小時,每月 46 小時,新法修正後未來單月加班上限可突破至 54 小時,但最新研究發現,長工時並無益生產力,週工時 48 小時是極限,多做工只是在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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