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前《科技新報》報導,矽谷員工群起反擊科技巨獸,集體控告Adobe、蘋果(Apple)、Google、英特爾(Intel)、Intuit、盧卡斯影業(Lucasfilm)及 皮克斯(Pixar) 等 7 家科技公司共謀避免互相挖角對方人才,藉此壓低薪資。之後,皮克斯和盧卡斯影業同意賠償受該協議影響的員工 9 百萬美元,Intuit 也願意賠償 1 千 1 百萬美元,如今,Apple、Google、Intel 及 Adobe 也提出希望以 3 億 2,450 萬美元,相當於新台幣 97 億 35 百萬元的金額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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