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3 月,中資 OTT 串流影音業者大舉來台插旗的消息,挑動兩岸敏感神經,政府近日也公布《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完整條文,要以捉大放小的形式監管 OTT 業者、攔阻中資平台。這部所謂領先全球的「OTT TV 專法」究竟管到了誰、對消費者又會有什麼影響,得先從政府「為什麼要管 OTT」開始說起。
中國串流影音平台愛奇藝、騰訊 WeTV 先後透過代理模式在台經營,因有繞道問題加上身分認定模糊,被政府界定為非法業者,並質疑其內容有文化統戰與洗腦之嫌,恐對台灣國安造成威脅。不過,什麼樣的內容會被認定為妨害國家安全卻沒有明確說明,而同樣內容在中資 OTT TV 平台上播出,跟透過電視或 YouTube、Facebook 等 UGC 平台播出,在政府眼裡也有不同的認定標準與解讀。
NCC 的 OTT TV 專法草案肩負重責,不但要以捉大放小雙軌登記制納管 OTT TV 業者,也為防堵中資 OTT TV 文化滲透台灣,試圖一步到位解決產業與政治問題。然而,如何讓 Netflix 這樣的大型 OTT 業者接受台灣政府規管,又願意投資台灣內容市場,OTT TV 專法的管理強度就會是一大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