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選擇不該成為勞工負擔,歐盟規定出差時間算工時 作者 黃 嬿 | 發布日期 2016 年 10 月 12 日 12:15 | 分類 會員專區 , 職場 | edit 本篇文章將帶你了解 :雇主選擇不該成為勞工負擔,歐盟規定出差時間算工時 全球勞動權益高漲,加上景氣低迷讓許多雇主為節省成本,裁撤區域辦公室,雇用勞工在家工作,但許多勞工仍必須按照雇主指令前往各地完成任務,這些來回的通勤時間通常是勞工自己負擔,現在歐洲最高法院規定,任務旅程起始到結束所花的時間都需當作工時。 本篇文章將帶你了解 :雇主選擇不該成為勞工負擔,歐盟規定出差時間算工時 這篇文章為深度內容,只有加入會員可以觀看 升級會員讓您暢讀無阻,即可查看此文章完整內容 立刻加入我們吧 科技新知,時時更新 科技新報粉絲團 訂閱免費電子報 關鍵字: 勞動權益 , 工時 , 歐盟 , 通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