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權之爭頻傳!律師黃帥升解析《公司法》第 185 條籲建構審查標準 作者 姚 惠茹 | 發布日期 2022 年 12 月 29 日 16:50 | 分類 公司治理 , 會員專區 , 科技教育 | edit Loading... Now Translating... 近年來經營權之爭頻傳,公司派與市場派間的攻防戰激烈,萬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分析,公司處分重大資產是否需經股東會同意,是否屬於《公司法》第 185 條第 1 項第 2 款明定的「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就有三種見解,因此呼籲司法界應建構一套司法審查標準,以供商界遵循。 文章看完覺得有幫助,何不給我們一個鼓勵 請我們喝杯咖啡 想請我們喝幾杯咖啡? 每杯咖啡 65 元 x 1 x 3 x 5 x 您的咖啡贊助將是讓我們持續走下去的動力 總金額共新臺幣 0 元 《關於請喝咖啡的 Q & A》 留給我們的話 取消 確認 從這裡可透過《Google 新聞》追蹤 TechNews 科技新知,時時更新 科技新報粉絲團 加入好友 訂閱免費電子報 關鍵字: 全家 , 泰山 , 經營權之爭 , 萬國法律事務所 , 龍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