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上路滿 30 週年,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長郭紀子表示,隨著社會變遷,條例已有很多內容需要完善,包括解決電動車充電樁安裝衝突、取消「禁寵令」、外牆墜落物防治及提升規約品質等等問題,這些都有檢討修正的必要,應盡快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自 1995 年實施至今,屆滿 30 週年,隨著都市化發展,公寓大廈成為城市居民的主要居住型態,管理組織數量也越來越龐大,全台目前累計近 6 萬個社區依法成立的管理組織,預估全台有 9 成民眾居住在公寓大廈裡。
郭紀子表示,依據條例,公寓大廈自治組織為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扮演維護公共環境與清潔、建築物及設施修繕與更新、管理社區財務、制定與執行社區規約、處理住戶糾紛、提升社區安全的重要角色,甚至可以影響社區住戶的價值觀、意識型態。
郭紀子指出,隨著社會變遷,條例已有很多內容需要完善,例如改善公寓大廈長期修繕基金及管理費收取與運用、減少使用干擾與糾紛、強化共用部分移交機制、減少二次施工、避免管理組織空窗、健全管理組織運作體制、充電樁安裝、取消「禁寵令」、外牆墜落物防治及提升規約品質。
郭紀子說明,年輕世代現在愛養寵物,但只要經大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過半數決議,就能明文禁止住戶飼養寵物,而電動車充電樁,雖然 2019 年修訂建築技術規則,已明定新建物需預留電動車輛充電設備空間,但舊公寓大廈裝設充電樁需經管委會 2/3 以上同意,這些都有檢討修正的必要。
郭紀子建議,公寓大廈自治組織應建構橫向溝通平台,強化管理組織實務能力,而政府應加強支持,例如可以安排修繕補助計畫與管委會教育訓練計畫的結合,對於參與教育訓練的公寓大廈給予修繕補助機會,以激勵其學習動機。
郭紀子分享,為了完善條例,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籌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0 週年論壇,期望從多元視角檢視條例的實踐經驗與時代侷限,共築下一世代社區治理藍圖,並透過這次論壇,盼能凝聚跨界智慧,為台灣公寓大廈治理開創制度效能。
(首圖為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長郭紀子,來源:科技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