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外電報導,美國政府正式通過一則汽車行駛新規定,也就是未來一些「安靜的汽車」,如電動汽車或混合動力汽車等,在行駛速度超過時速 18.6 英里 ( 約 30 公里 ) 的情況下,必須增加噪音警報裝置,以避免傷及行人、盲人和騎車的路人。
本篇文章將帶你了解 :太安靜也不行!美國新規定未來車輛必須發出一定音量以警示行人
太安靜也不行!美國新規定未來車輛必須發出一定音量以警示行人 |
作者
Atkinson |
發布日期
2016 年 11 月 15 日 17:00 |
分類
會員專區
, 汽車科技
, 自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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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外電報導,美國政府正式通過一則汽車行駛新規定,也就是未來一些「安靜的汽車」,如電動汽車或混合動力汽車等,在行駛速度超過時速 18.6 英里 ( 約 30 公里 ) 的情況下,必須增加噪音警報裝置,以避免傷及行人、盲人和騎車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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