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萬海再挨罰?韓:操縱運價不只東南亞航線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2 年 01 月 24 日 14:15 | 分類 交通運輸 , 國際貿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長榮、萬海再挨罰?韓:操縱運價不只東南亞航線


上週,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Fair Trade Commission,FTC)宣布,23 家南韓及外國航運商聯合操縱東南亞航線運價,總計開罰 962 億韓圜。對此,南韓海洋主管機關海洋水產部(Ministry of Oceans and Fisheries)力挺業者,兩個部會立場相左,形成僵持不下的局面。

《The Korea Times》報導,FTC 1月23日表示,正在調查中韓、日韓兩條海運航線,是否也遭到航運商勾結壟斷價格,違反「公平交易法」。若調查發現,業者確實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將再面臨天價罰款。

1月18日,FTC公布調查結果指出,2003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期間,23家航運商(包括11家外國業者)多次勾結制定貨櫃運費的最低費率,故意損害公平競爭,其中包括台灣長榮和萬海。

南韓海運公司高麗海運(Korea Marine Transport)面臨最高罰款,FTC暫定開罰296億韓圜,其次是萬海,被處以115億韓圜(約新台幣2.6億元)罰款。

航運業者辯稱,根據南韓海事法,業者有權共同商定運費及其他合約條件。但FTC表示,23家航運商行為仍屬非法。依規定,業者必須在30天內向海洋水產部報備,事前也須與貨主經過充分協商。

報導指出,航運業者的加價方式有兩種,一是調高約定最低費率(agreed minimum rate,AMR),二是旺季調節費(rate restoration,RR),一般於旺季期間加收。FTC表示,23家航運商未向海洋水產部報備東南亞航線的ARM,只有通報RR,因此遭到開罰。

然而,海洋水產部持反對意見,指該部從未要求航運商報備AMR,原因是ARM被視為附帶協議(incidental consultation)。2021年10月,南韓國會通過《航運法》修正案,允許海洋水產部有權監管航運公司的聯合行動。

南韓航運協會(Korea Shipping Association)發表聲明批評,FTC此舉將嚴重影響航運業,例如港口員工恐被裁員,且違背政府重振航運產業的政策,規模較小的航運商將受到重創。

(本文由 MoneyDJ新聞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長榮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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