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指出,根據川普總統美東時間 7 月 31 日簽署的行政命令,各國對等關稅是採產品原有 MFN(最惠國待遇)關稅稅率再加上該行政命令附件1 所列對等關稅稅率,未列於附件1 的國家,則為 MFN 關稅疊加 10% 的對等關稅。該行政命令中,僅有已與美方達成協議的歐盟,其對等關稅不是用疊加方式計算。
不止 20 %!台灣輸美產品為原有 MFN 關稅疊加 20% 對等關稅 |
| 作者 Atkinson|發布日期 2025 年 08 月 08 日 23:45 | 分類 國際觀察 , 國際貿易 , 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