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前 5 大反壟斷罰款案,Google 包辦前 2 名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8 年 07 月 19 日 9:45 | 分類 Android , Apple , Google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歐盟前 5 大反壟斷罰款案,Google 包辦前 2 名


科技巨擘 Google 遭歐洲聯盟(EU)罰款,金額創歐洲歷來因濫用市場優勢地位遭罰的單一企業之最,超越過去 Google 在另一起個案締造的紀錄。

以下是歷來歐盟反壟斷罰款最高的前 5 大個案:

一、2018 年 Google Android 行動作業系統案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C)要求 Google 支付 43.4 億歐元的破紀錄罰金,理由是 Google 濫用 Android 行動作業系統優勢地位,以鞏固其搜尋引擎市場聲望。Google 須在 90 天內停止違法行為,否則會面臨更多處分。

二、2017 年 Google 購物(Google Shopping)線上比價服務案

歐盟對 Google 開出 24 億歐元罰單,因為歐盟發現,這家全球最受歡迎的搜尋引擎在搜尋結果中,非法偏袒自家比價服務 Google 購物。

Google 提出數項解決方案,包括提議將 Google 購物分拆為獨立事業,但歐盟認為這麼做還不夠。

三、2009 年英特爾公司(Intel)案

歐盟執委會發現,美國半導體大廠英特爾對選擇選用其晶片而捨棄對手超微(AMD)產品的客戶提供回扣後,裁罰英特爾 10.6 億歐元。本案仍在進行漫長的上訴程序。

四、2018 年高通公司(Qualcomm)案

另一家美國晶片製造商高通因為付錢給蘋果公司(Apple Inc.),要求蘋果的智慧型手機 iPhone 和平板電腦 iPad 只能使用高通晶片,結果遭罰 9.97 億歐元。諷刺的是,據傳因這項 2011 年協議而排除在蘋果供應鏈之外的高通競爭對手之一,就是英特爾。

五、2004 年微軟公司(Microsoft)案

在這起歐盟首度對美國科技巨擘開出鉅額罰單的個案中,由比爾蓋茲(Bill Gates)創辦的微軟公司因為反市場競爭行為,2004 年 3 月遭歐盟下令繳交 4.97 億歐元罰金。

歐盟還裁定,微軟的旗艦產品 Windows 作業系統須提供未內建播放器軟體 MediaPlayer 的版本。

微軟因未履行同意遵守的妥協協議,2008 年罰金提高到 8.6 億歐元。微軟接下來又數度未履行協議,最後被歐盟判罰的總金額約達 20 億歐元。

(首圖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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