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總發表白皮書,籲評估延役現有核電廠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2 年 08 月 01 日 12:17 | 分類 能源科技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工總發表白皮書,籲評估延役現有核電廠


工總今(1)日發表 2022 年工業總會白皮書,指出過去 5 年,台灣順利度過美中貿易戰以及疫情考驗,也受惠於轉單效應以及巨量投資,持續蓄積經濟能量,只是面對經濟快速發展,許多隨著產業發展應運而生的問題也逐漸擴大。

工總也提出九大建議方向,包括推動台灣成為區域運籌中心、打造陸海空新興產業體系、加速基礎建設更新速度、多元布建新能源確保穩定供電、全力推動低碳轉型、解決人口危機與人力資源不足、協助產業應對通貨膨脹與供應鏈重組、強化新南向政策效益、重啟兩岸對話。

其中工總指出,再生能源進度落後以及近年來重大停電事故,讓社會對於新能源進程與供電問題感到憂心。同時為達淨零排放目標,加上台灣電力需求持續增加,近來俄烏戰爭的衝擊,更讓各國重視能源安全議題,強化新能源的開發,期望在能源取得多元化,確保供電安全無虞。

政府能源政策應重新檢討評估未來 10 年的電力需求,且所有能源不論是燃煤、燃氣、再生能源,還是核能、氫能、冷能都應列入考量,規劃最適切的能源發電結構;配合台灣產業發展,參考國際能源署(IEA)全球能源配比,訂定能源分期目標,才能長期兼顧穩定供電與減少碳排的目標。

由於零排碳的核電有助於增加電力調度彈性,政府應審慎評估讓現有核電廠延役,扮演備載能源的角色,同時參考法國發展新一代小型核能設施的可行性做法。零排碳的核電,可作為基載能源,不宜貿然從能源選項中排除。

再生能源發電條件受外在環境因素限制,建議政府應加速再生能源開發計畫之規劃與加強執行相關開發作業,並研擬增進再生能源發電效能之相關配套;加速天然氣基載機組及接受站、電網輸變電設施建置等能源建設的推動進度;除了既有的風力發電與太陽能發電外,未來氫能、地熱也應納入能源配比的選項,並完善相關配套措施。

工總強調,2017 年以來,全台遭遇多次大停電,凸顯南電北送輸電線路的脆弱性,強化電網的韌性,才能降低未來停電的風險。建議重新檢討電業法綠電先行及優先併網原則,不應在輸配電網未尚達到綠電可健全調度下,貿然調降穩定之火力發電基載,並審慎評估北部電廠延役的可行性,將電網法定備用容量提高到 20% 以上,以確保北部區域供電穩定;並配合再生能源發展時程,適時擴充電網轄區之併網容量,俾利達成再生能源發展目標。

目前台灣也尚未建置大型儲能設備,宜加快儲能設施的設置容量及進度,才能增加供電調度與系統穩定度。同時應重新擬定電源調度方案以及強化教育訓練,避免因操作失誤等人為因素,導致電廠跳機、分區停電的事件再次發生。

針對國發會在今年 3 月發布的「台灣 2050 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工總認為,主要仍聚焦在引導碳排放大戶推動節能減碳與揭露溫室氣體盤查相關資訊等,期望對於中小企業能有更多的輔導措施,建議政府儘速擴大驗證量能,協助中小企業進行碳盤查,並以政策獎勵措施,鼓勵企業投入淨零排放;協助中小企業理解淨零碳排議題之重要性與帶來的影響。

在法規制度層面,建議加速推動碳排放交易制度,包括儘速完成排放額度核配與交易辦法,並參照歐盟針對大排放源採行碳交易制度、小排放源採行稅費制度,達成共同承擔減碳責任,以提高減碳效果。在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部分,全球僅有歐盟與其他 12 個國家宣布淨零碳排入法。

關於產業關心的碳費問題,徵收對象應擴及所有事業與民生,以直接與間接溫室氣體排放者為對象,修法需掌握公平性原則,避免對同一排放源同時實施總量管制碳交易與課徵碳費,達成政府管制之排放量目標者,應予免徵或減徵、碳費徵收應確保產業公平競爭,費率應不高於主要競爭對手國,並避免碳洩漏、對尚無替代性低碳技術或低碳原物料可應用者,應予免徵。考量企業負擔能力及國際競爭力,建議碳費費率應先低後高分階段滾動檢討。

在國際接軌方面,盡速建構歐盟方面核可的國內第三方認證機構,加速建立具有公信力的碳排數據資料庫,以利我國碳中和機制與國際碳盤查接軌。

(首圖來源: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