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 TechNews 報導,7 家科技公司遭矽谷員工集體控告共謀避免挖角對方人才,希望藉此壓低薪資。繼 Intuit、盧卡斯影業(Lucasfilm)及皮克斯(Pixar)達成賠償金額和解後,Google、Adobe、蘋果(Apple)及英特爾(Intel)提出希望以 3 億 2,450 萬美元,相當於新台幣 97 億 3,500 萬元的金額和解,但日前遭美國加州聯邦法院地方法官高蘭惠(Lucy Koh)以「和解金額太低」為由駁回。
本篇文章將帶你了解 :賈伯斯帶頭壓薪訴訟案欲以 97 億和解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