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不少共享經濟經營者關心的大案子,加州和麻州的 Uber 司機是否是 Uber 員工的官司,如今這兩州的官司,雙方已經達成條件庭外合解,Uber 付出 1 億美元的代價。
共享經濟的世紀大審和解,Uber 駕駛仍被視為合約工 |
作者 陳 瑞霖|發布日期 2016 年 04 月 22 日 17:43 | 分類 會員專區 , 網路 |
共享經濟超越現有法規,在 Uber 之後 Airbnb 所要面對的問題與挑戰 |
作者 Jessie Liu|發布日期 2015 年 11 月 14 日 0:00 | 分類 會員專區 , 網路 , 電子商務 | edit |
隨著網路時代來臨,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的概念隨之展開,像是前陣子知名新創公司的 Uber和 Airbnb,兩著理念皆是強調將自己不需要的資源,透過網路平台租用、分享給其他需要的人,提供者可從中賺取租金。這不僅顛覆傳統的市場規則,也改變消費者、生成者的定義,讓人人都成了兼具生產與消費的消費生產者(prosumer)。然而,不管是 Uber 或 Airbnb 都沒有政府核發的執照(計程車、旅館業執照),更遑論有相關法律規範,所以當使用者在平台消費過程發生糾紛時,責任歸屬是一大問題,而美國曾發生過的案例,值得我們探討。 繼續閱讀..
給 Uber : 科技值得支持,但是安全才是大家的憂慮 |
作者 呂 紹玉|發布日期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5:44 | 分類 會員專區 , 科技趣聞 , 網路 | edit |
科技是為了讓人生活更便利,但如今,將自己定位為「科技公司」的叫車服務 Uber,卻在全球眾多城市鬧得滿城風雨,人們或許有感受到它帶來的便利,但也有人不幸遭受到它帶來的傷害,像是在印度有女乘客搭乘 Uber 時遭司機性侵害。